本品為針對火力發電脫硫而制成的消泡劑,具有耐高溫、耐酸堿等特點。同時,本品也可用于污水處理、染料化工、乳化瀝青等諸多化學反應以及水性生產工序上的消泡。
電廠濕法脫硫消泡劑
【產品簡介】
HS 830電廠煙氣脫硫漿液專用消泡劑是一種新型的消泡劑,主要聚硅氧烷、硅樹脂、分散劑、乳化劑、輔助消泡組合等,它能夠很好地抑制煙氣在濕法脫硫系統的吸收塔內被石灰石漿液洗滌過程中產生大量泡沫,防止吸收塔入口積灰,減緩因泡沫產生的熱交換器(GGH)結垢堵塞問題。
【主要用途】
本品為針對火力發電脫硫而制成的消泡劑,具有耐高溫、耐酸堿等特點。同時,本品也可用于污水處理、染料化工、乳化瀝青等諸多化學反應以及水性生產工序上的消泡。
【產品特點】
針對火力發電脫硫而研制
破泡速度快,破泡能力強在脫硫液中易分散【技術指標】
項目
技術指標
外觀
白色乳狀液
PH值
中性(6-8)
乳液離子型
非離子型
【使用方法】
² 加入點:工藝補給水的地坑中;
² 加入方法:間歇式定期沖擊投加或計量泵連續性投加可以稀釋或原液投加,為了加藥的準確性,一般采用稀釋投加,用發泡液或自來水稀釋 5-10 倍后添加,稀釋液建議在 6 小時內使用。;
² 投加量計算:一般消泡劑添加量為 0.1 — 0.5% ,在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以漿液量為標準,投加本品,應一次性沖擊式投加,然后每24小時一次性投加,但實際投加量的確定,與泡液的成份、煙氣量、煤質成分及燃燒工況、吸收劑、二氧化硫含量有關。使用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最終確定投加量。
【包裝﹑貯運及注意事項】
本產品用塑料包裝:25kg/桶,本產品按非危險品儲運。
HS-830適宜10-30℃儲存,勿置于熱源附近或陽光下暴曬。務向本品中加酸、堿、鹽等物質。不用時注意密封,避免有害細菌感染。在建議的儲存溫度及未開封包裝的條件下,自生產之日起,保質期12個月。超過儲存期后,應檢驗是否失效,如未失效仍可以使用。